雪豹

打造成为全国乃至国际生态文明高地的

发布时间:2023/4/9 17:5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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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全力打造生物多样性保护新高地,建好管好国际高寒高海拔地区生物自然物种资源库

(三十二)强化栖息地整体系统保护。加强自然保护地建设与监管,将更大面积的野生动植物重要栖息地纳入严格保护范围,开展重要栖息地状况调查、监测、评估并建立名录,建设野生动植物及栖息地保护数据信息管理系统。开展栖息地优化整合保护,推进生物多样性跨境区域保护,推动青藏高原生物多样性保护,建设栖息地整体保护生态廊道,实施受损栖息地修复工程,探索荒野地系统性保护和“再野化”实践。开展河流洄游通道与产卵场保护,扩大栖息地保护面积,到年占比达到国土面积的35%。

(三十三)加强珍稀濒危物种保护恢复。开展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调查、监测与评估,发布重点保护动植物名录。完善生物多样性监测网络体系,实施动态可持续监测保护。强化雪豹、普氏原羚等珍稀濒危野生动物种群保护,加强野生兰科植物、青海以礼草等珍稀濒危植物及乡土树种保护,开展极小物种种群抢救性保护,建立野生动物收容救护体系。实施迁地人工繁育保护,开展人工种群繁育野化实验,保存恢复和扩大野生种群。实施长江、黄河珍稀鱼类保护,巩固青海湖禁渔成果。开展野生动物与人冲突防范实践试点,健全完善野生动物伤害补偿常态化机制。

(三十四)构建特有生物遗传资源保存体系。加强生物遗传资源保护基础能力建设,推动建立青藏高原野生生物遗传资源国家基因库,提升国家作物种质资源库青海复份库。实施高原特色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工程,培育“育繁推一体化”现代种业体系。完善种质资源分级分类保护名录与分类分区保护机制,建设优质种质资源保护场(圃、区)。推进林草种质资源保护,加快良种牧草、生态型优良草种选育和小粒种扩繁扩育,建设乡土草种繁育基地。深入实施畜禽良种联合攻关和畜禽遗传改良计划,推动高原特有畜禽品种保种选育与开发利用。

(三十五)推进生物安全风险防范应对。建立省级生物安全风险防控联合协调机制,构建生物安全风险防控和治理体系。建设省、市、县三级疾控机构生物安全实验室网络和省级菌毒种保藏中心,提升重点传染病病原微生物检测能力。加强动物防疫体系建设,开展大尺度野生动物栖息地环境介质病毒调查,提升疫源疫病监测站点能力,完善动物疫病可追溯体系。全面禁止和惩治非法野生动物交易行为。实施植物保护能力提升工程,加强植物灾情、疫情和病虫害防控防治。强化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和微生物菌剂、抗生素药物安全使用管理。建立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和监测预警机制。

九、全面提升生态文明建设能力水平,为打造新高地提供坚强保障

(三十六)落实党政主体责任。坚持把党的全面领导落实到生态文明新高地建设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健全完善省委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和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职责,建立统筹打造生态文明新高地的常态化议事机构机制。突出党建引领,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强力推进新高地建设。组织编制全省生态文明新高地建设规划,制定专项实施方案和责任清单并抓好落实。深入推动各地区各部门坚决扛起政治责任,依据中央和省委有关国家机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规定,指导、推动、督促目标任务落细落地,努力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三十七)协同联动合力推进。围绕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生态文明建设新格局,建立健全一体谋划、部署、推进、考核的制度机制,加强统筹协调、上下联动,做到重大部署有落地实施的施工图、任务书,重要工作有督促推进的硬办法、硬举措。充分发挥人大立法保障、专项执法检查和政协专题协商、民主监督作用,强化纪检监察监督执纪问责,群策群力建设新高地。加强国家部委对口沟通衔接,抓好项目谋划实施,将打造新高地项目工程纳入国家规划,争取更多支持。建立多元化资金投入机制,大力推进绿色金融发展,引导各类资本参与生态文明建设,鼓励社会组织建立生态公益基金。积极构建国际交流合作机制,深化对口援青,加强与青藏高原区域省区及黄河、长江、澜沧江流域省区协作,推动建立青藏高原生态保护共同体。

(三十八)强化绩效评估考核。把打造生态文明新高地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纳入各级党委和政府督查范围,每年向省委、省政府报告年度任务落实情况。强化绩效考核评估,建立健全考核评价机制和体系,对推动工作不力的严格责任追究,落实好新高地建设政治责任。增加新高地建设指标权重,纳入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内容一体考核,结果作为各级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奖惩和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实行重大生态破坏或重大环境污染事件“一票否决”。适时组织第三方评估机构开展监测分析和动态评估。

(三十九)夯实法治保障基础。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加快建立完善生态文明领域引领性和重点领域地方性法规,出台《青海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青海省循环经济促进条例》《青海省野生动物保护条例》等,适时修订《青海省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积极参与黄河保护、野生动物保护等国家生态法治建设。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等制度办法,完善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与生态环境公益诉讼衔接机制,持续开展生态环境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始终保持严厉打击生态破坏和污染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

(四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深入开展打造生态文明新高地宣传教育,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推动党建与生态文明建设同频共振、深度融合。健全市(州)党委和政府生态环境新闻发布机制,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加强舆论引导,回应社会关切,讲好青海故事。深入推进生态文明理念进机关、学校、企业、社区、农村、网络,广泛凝聚全社会共识,引导社会公众参与新高地建设,大力推动标志青海生态文明建设新成果的《青海共识》《青海宣言》《青海倡议》转化落地,着力构建全民行动体系。加强打造新高地青海经验、典型案例和创新成果宣传,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建立健全政府、企业环境社会风险预防和矛盾化解机制,完善环境信息公开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青海日报

责编/朱宽祥编辑/西海都市报范启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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