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雪豹 >> 雪豹的习性 >> 禁止虐待动物呼声不断,难道只是矫情吗
前两天,全国人大代表孔庆菊展示的2张可爱“猫猫”照片让大家很是好奇。
年2月20日,在祁连山国家公园青海片区,红外相机拍摄到的雪豹照片。
这是在祁连山国家公园青海片区拍摄到的荒漠猫。宋大昭摄
据了解,这两张照片一张是雪豹,一张是荒漠猫,都是祁连山国家公园里的“明星物种”。其中,荒漠猫很有意思,被称为最不为人知的猫科动物,长得和家里养宠物猫差不多,体型却比宠物猫大两倍,目前发现仅分布于我国青海、甘肃、四川等地。在今年2月5日公布的新调整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中,荒漠猫由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升至一级。
其实,除了像荒漠猫、雪豹这样的野生动物需要保护,普通的猫猫狗狗等动物也需要保护,现实中有很多虐待动物的行为不断地出现在大家视线中:
广东江门贩猫黑窝点现场被关的猫咪
前不久广东江门查获一家大型贩猫黑窝点,上百只猫被关在狭小的笼子中,部分疑似家养猫;去年10月,山西太原一男子恶意用开水烫怀孕母猫,导致被烫伤的母猫烧伤面积达到百分之七十,母猫及其腹中4只幼猫全部死亡。此外,包括山东理工大学范某某虐猫、山东济宁孙某虐待动物、浙江警察学院教师王某某虐待动物在内的恶性事件,多次被媒体曝光。据网友统计,仅一年内就有40余起虐待动物事件发生,没有被曝光的更不在少数。甚至,虐待动物已经形成了一条黑色产业链,有虐待动物的、有拍照的、有视频、有消费的等等。
每每这些新闻上了热搜,评论区都是群情激愤。然而,由于法律没有针对虐待猫狗等一般动物的处罚规定,因此尽管大家在网上谴责声一片,现实生活里却很难对这些施虐者进行与其恶性行为相适应的制裁。
针对时有发生的虐待动物行为,央视新闻此前做了关于“禁止虐待动物尽快立法”的提议,得到众多网友支持。今年两会,也有多位代表提出相关议案。全国人大代表、安徽省农业科学院副院长赵皖平:“建议修改《治安管理处罚法》,将虐杀动物行为明确纳入法律的适用范围,为推动执法机关对虐杀动物者依法查处,为检察机关、社会组织针对虐杀动物者提起公益诉讼等提供法律依据。”
近年来,我国部分地区也已经开始尝试通过立法来反对虐待动物。
年5月23日发布的《北京市动物防疫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动物饲养者应当不遗弃、虐待饲养的动物。
年4月28日发布的《青岛市养犬管理条例》第十一条规定,禁止遗弃、虐待、屠宰犬只。
年9月30日批准通过的《长沙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虐待犬只。
年3月26日发布的《宁波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养犬人应当遵守的行为规范之一为不得遗弃、虐待犬只。
与此同时,民间的力量也在对禁止虐待动物进行积极探索。生活中经常有爱心人士或者动物保护协会自行或者在地方治安管理机构的协助下,从施暴者手中救下饱受虐待的小动物,并及时送医治疗。
不过,关于是否应该专门立法止恶一事,网上也有不同的声音出现,有人质疑“人的福利问题都没有解决呢,反而解决动物福利?”
其实不能这么想,如果因为遭受伤害的是动物而非人就产生置身事外的宽慰之心的话,难免撕裂了人之为人的同情心和同理心,同时也忽略了背后潜藏的社会问题:虐待动物并不只和动物相关,它是和人直接相关的。虐待动物和正常饲养、食用动物不一样。两种截然不同的做法,动物承受的痛苦完全不同,观众或公众的切身感受也完全不一样,社会后果更不一样。
大量虐杀视频在网络视频平台传播,会对看到视频的人造成严重的精神伤害,极易对青少年群体的价值观和心理健康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并且,虐杀动物的行为与针对人的暴力犯罪也存在一定关联,施虐者的虐待对象可能会由动物转向人类。据国外研究显示,70%暴力犯罪者曾虐待动物。
白岩松也曾就禁止虐待动物发表看法:“我们不仅在谈人类命运共同体,其实也在谈人与自然的命运共同体。你善待每一个生命,每一个生命也会善待你。你不善待动物,动物可有法儿“治”你。其实全世界谈生命是平等的,更多的是谈人与人之间的生命平等。而在中国,比如老子在《道德经》里就已经强调,天地之间,人和其他生命也是平等的。这提醒我们,一定要从人与自然命运共同体的角度保护野生动物。”
反对虐待动物本是全社会的共识,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体现。尽管我国动物保护问题涉及行业发展、民族习俗、宗教习俗、伦理道德等多重复杂因素,全面提高动物保护水平仍将是一项艰巨而长期的系统性工作,但在全社会普及爱护动物、爱护自然的价值观教育,强化禁止虐待动物的舆论氛围是刻不容缓的。需知无论哪种暴力、无论针对谁的暴力,都有违公序良俗,都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立法保护的将不仅仅是动物,也是我们自己。